为积极贯彻我校“三抓三坚持”的育人理念,深入落实我校辩论训练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提升我院辩论队学生辩论整体水平。教育学院于2025年3月10日开展本学期第一次辩论队训练。
01 第一场
辩题:向下的自由是/不是自由?
正方以“维护选择权即捍卫自由本质”为立论核心,提出自由的定义天然包含消极与积极维度,向下选择同样具备自由意志,因此即便选择看似消极向下的生活方式,只要不侵害他人权益就应受保护;另一方面以当下社会现象为例,通过论证自由的多元性与向下的自由在精神层面的合理性指出外卖骑手困在算法、996工作制等现象,正是通过个体的向下选择倒逼社会正视结构性问题。
反方则以“所谓‘向下的自由’,其实是在结构性压迫中,个体将妥协美化为选择,将逃避包装为权利的行为”这一观点予以回击,通过近年来各类数据网站的数据分析,认为放任向下自由将导致种种危机:企业陷入压迫与反抗的恶性循环,社会协作根基的破坏等。同时强调了向下自由的发展会是对个体与社会的双重绞杀,对个体会导致能力退化、道德滑坡;对社会则会造成产业空心化与文明危机。双方在自由概念的诠释上展开拉锯战——正方主张自由应具包容性,反方强调自由需有价值导向,将辩论推向更深的哲学纵深。
02 第二场
辩题: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对恶的纵容?
正方开篇以“幸福者退让原则能够有效化解矛盾”为核心。提出幸福者退让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宽容与大度,不仅体现善的智慧,更蕴含着利弊比较的最优解。幸福者的适度退让能实现当下事件的解决,正方使用一个“外卖小哥送蛋糕”的例子来说明幸福者的退让并非软弱可欺,而是一种智慧的体现,能够避免矛盾激化,体现了宽容与大度,是对善的智慧。同时,正方还进一步论证了幸福者退让原则并不意味着对恶的纵容和一味的忍让,当下的退让之后,我们会采取合法手段来保证自己的权益。以“社交灭火器”为喻,社科院数据为补充论证这一观点。
反方则以论证“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否有利于社会发展”为主要讨论方向,指出该原则忽视了公正与公平。当一个幸福者在面对不公或恶行时选择退让,实际上是在默许这种行为的存在。这不仅使得受害者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正义,也使得加害者得以逍遥法外,继续其恶行。其次,反方利用一组校园霸凌事件研究的数据,论述了幸福者退让原则可能导致人性的贪婪、欲望不可控。当幸福者初次退让,不幸者内心的权力感如同被点燃的火苗,迅速蹿升。最后,他们补充道:幸福者退让原则也可能对个人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幸福者退让原则实际上是一种情绪管理和自我保护机制。然而,这种机制却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多样性。而在部分情况下,退让也可能会被视为懦弱或无能表现,反而会激发对方的攻击性,对恶的纵容。
03 点评
1 辩手点评
为深入培养同学彻底理解辩题,以及精神的高度集中,即邀请辩论队内的其他队员上台对今天场上的辩手们进行一番点评。同学们各抒己见,从论点的鲜明度到论据的充分性,从举例的贴切性到攻防的巧妙转换,不仅指出了场上同学们表现中的闪光点,还能够观察到一些细微的不足,如某些例子可能略显牵强、攻防转换间的不足、论证思路中的小跳跃等,都给予了既细致又中肯的点评,这使得辩论队不仅仅是场上队员们的比赛,更是全部人的比赛。同学们各方面水平在一次次的交流中有明显提升。
2 指导老师点评:
指导老师夏週昶皓对于第一场中指出:双方首先都该明确的是“何为自由”以及“向下的自由是根据什么而评定的。若单以积极消极来表示向上/向下的自由,对于这道题目来说并不适用。正方可以将对向下的自由的看法归为个人主观意识,例如:在考研路途中结果并未达到期望而选择相较于考研更简单的一条路即为向下的自由也算是自由。反方将向下的自由可以归为心理上的不自由。例如在相同的例子中,考研失利而去选择相对向下的路途对于个人期望本身是一种禁锢,即为不自由。双方对于在事例的选择上还需多多斟酌,避免讨论微小个例,尽可能选择一些能够让观众好理解的事例,且各自辩手应统一战线,这与赛前是否认真准备有很大联系。
3 多维赋能:让思辨闪耀智慧光芒
训练最后,夏週昶皓老师向各位辩论队队员们表达了殷切期望,赞扬了同学们的辩论能力以及良好的态度。同时,他表示,自己会在未来的日子中与同学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帮助同学们取得更优秀的成绩。
至此,教育学院辩论队首次训练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落幕。相信在老师与各位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教育学院辩论队会在本学期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教育学院(处)供稿